高中時代的我,(自認為的)形象是文靜保守又規矩的學生,對高中女生有吸引力的流行文化沒太多興趣,不聽流行音樂,不關心流行雜誌與流行新產品。以我那個形象,就算是終日沈淫在詩詞與古典音樂中一點兒也不奇怪。(迷的是漫畫和自己的小說)


高三的某一天(現在已經忘記是如何開始的了),我熱切的對同學宣告:『我迷上麥可傑克森了!』我到現在都還記得同學臉上不只三條線,她們先從發呆,再納悶,最後大叫『妳怎麼了?』絕大部分同學都懷疑我是聯考壓力太大腦子有點秀逗,有人則很高興我終於要改變形象了。那時候,我周圍的同學沒人迷上這樣子的明星,在我那個年代,麥可已經不年輕了,我還記得他已經三十多歲了,而同學們會迷的偶像還是小虎隊和香港的草蜢!所以麥可根本不能稱為偶像,那像是舊時代的搖滾氣味,對高中女生來說,他是既不帥又很怪異的老頭子,而且音樂還有點吵。


而我卻沈迷在麥可的音樂裡,他的全部專輯歌曲我如數家珍,找了一本筆記本,把愛的歌歌詞抄上去,勤查字典翻譯它,有好幾首慢歌甚至我都會唱,那時候第一次發現英文太破很痛苦,自己國中三年加高中兩年都沒在讀英文,英文程度是你無法想像的破,就是愛上麥可,我『發憤』讀英文,發憤要懂麥可歌詞到底在唱什麼?他所詮釋的情感是什麼?還每天想像萬一以後去美國在路上遇到麥可竟然不會說英文,那簡直是不可原諒的失敗!於是我不但從KK音標開始讀起,還常常幻想遇到麥可該怎麼用英文自我介紹。


同學看我讀英文竟是為了麥可,都差點跌破眼鏡,很多人真的來問我,我到底愛上麥可的什麼?不可諱言他的音樂很有特色,但是根本無法『著迷』啊?一提到麥可,我相信我的眼睛就發光,到處跟同學分享對麥可的迷戀,竟然使我晚上常常夢見他,還夢到在國外坐公車遇到『微服出巡』的麥可,和我淡淡的聊了幾句……用英文。


那時候還逼我的英文家教替我口譯麥可歌詞(活字典比較快)一首之後才可以上課!我在很短的時間內對他的瘋狂也令我很疲累(因為很迷所以很用功),同學也很訝異我痴迷的程度,有同學很好心的替我收集麥可的剪報(同學真的很可愛),而我卻發現,我迷戀的是他的表演,竟然對麥可真實的私生活沒有太大的興趣。也就是說,剪報上的資料我看看就好,覺得沒什麼。


漸漸的,我的迷戀慢慢冷卻了下來。可惜時間太短,我的英文只能達到『可以自修』的程度就聯考了。一直到畢業後沒多久,麥可竟然來台開演唱會,同學都以為我一定發瘋的非去不可,還很熱心的要陪我一起去,卻錯愕的發現我不願意去演唱會。我不想去鬧烘烘的演唱會,該有的都聽過了,我不想到現場去。於是我真的沒有親眼去看到他本尊的表演。


後來思索,在他的音樂裡可以找到一種我想要的力量,一種 I am the King般的豪氣,令我感到勇氣與自信,我很想要那種感覺自己真的很棒的氣氛,他在那時候突然闖進了我的世界,因此迷戀上他的表演,卻不是他的人。現在覺得,他只是和我的『椰子殼』剛好相應,但那時候並不知道自己是有椰子殼的。(PS:我的椰子殼是指非常優秀而且發光發熱想吸引人家注意的特質,並非是字面誤解為有自我保護的硬殼。我指的硬殼是它實際上也太優秀太正確(並非自己催眠),硬的不怕試煉而且抵的過人生巨浪的沖刷,是一種你無法相信世界上竟然有人有自信過剩而且爆滿的這種問題)


看到麥可死了的新聞,我沒有太多的起伏,因為那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,有的只是淡淡的感嘆,也許為麥可感到欷噓又或是為自己的年少瘋狂做個紀念。倒是相信當時認識我的人看到麥可的新聞,一定都會聯想起我這個怪女生的這段故事。


當時翻譯他的歌詞的筆記本還健在,隨著巨星之死,現在看起來它們也像我那時候的『遺物』。


到美國以後,發現我讀他的歌詞已經不必每個字都要查字典,甚至後來直接聽歌就能聽懂他在唱什麼。我突然想起,原來這就是高中時超羨慕的『英文程度』!真的有點啞然失笑。我連沈迷偶像都有它務實的一面,但是若非麥可,我大概永遠不可能發憤讀英文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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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藍山嵐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